针对武汉某公司控告《后来的我们》片方侵权行为,电影《后来的我们》官方微博委托北京某律所发布律师声明,除继续表示对方为不实指控之外,还声称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坚决追究侵犯名誉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律师声明中透露,关于网络中出现的“电影《后来的我们》被告不正当竞争”一事,委托人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对此事并不知情。
声明表示,影片《后来的我们》系根据刘若英女士于2010年创作的小说《过年,回家》改编而成。该小说已经发表于刘若英女士的散文集《我们不完美》一书,声明同时公布了该书的版号,著作权由刘若英女士依法享有。
声明称,影片《后来的我们》在创作、策划、拍摄、发行等环节均依法合规,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某网友散布不实信息,甚至诽谤,声明要求其立即删除并公开道歉。
腾讯《一线》报道 作者:邵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