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今日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定两部小说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因此,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00元,由原告李霞承担。
据了解,明日周梅森方面将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进一步说明。
今年5月,因认为《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自己创作的小说《生死捍卫》,李霞将作家、编剧周梅森和出版《人民的名义》的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周梅森赔偿80万元,出版社赔偿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文/冉蕊
今天(12月11日)下午,腾讯《贵圈》独家获悉,作家李霞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抄袭案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