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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涉嫌侵犯名誉权,一线|黄毅清曝光黄奕大尺度隐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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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涉嫌侵犯名誉权,一线|黄毅清曝光黄奕大尺度隐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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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律师还称,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以送达为前提的,送达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完成后,即视为知情。所以黄毅清声称不知道判决,并不能构成有效的抗辩。其在限制高消费令后缴纳了精神补偿金的行为,是被动而非主动履行。
与该微博中补偿金额基本一致的判决是去年12月份黄奕工作室晒出的一份判决书,判决中明确的写道:“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黄毅清向原告黄奕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及维权合理费用12500元,合计62500元”。网友认为,如果黄毅清此次履行的就是这份判决书中的补偿金,那就说明黄毅清在撒谎,毕竟从去年12月份到今年已经快过去大半年了。
黄毅清曾在微博中晒出《Andy被执行事件的说明》,按照说明内容显示,黄奕诉黄毅清名誉权纠纷案的执行案件于2018年5月22日立案,北京海淀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做出限制高消费令。庞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也就是说,只有被执行人未主动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对其下限制高消费令。
另外,黄毅清虽然表示自己没有拖欠费用,但晒出的银行汇款单是6月26日的,也就是说收到法院的执行后黄毅清才委托律师赔付补偿金,黄毅清在微博中还透露是5月22日下的判决,委托律师赔付的金额为6万元。
昨晚,黄毅清再次在微博开撕前妻黄奕,因不满被法院执行赔付补偿金,他曝光了数张黄奕的大尺度私照。并在微博中表示距离下判决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黄奕就故意申请法院执行,在背后捅刀子使坏,为了表达不满黄毅清还称特意翻出了黄奕的一些隐私旧照:“刚刚特地把某人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文件夹翻了出来,这帐大家慢慢算”。
腾讯《一线》报道 作者:花小雨
对于曝照一事,庞理鹏律师告诉腾讯《一线》称,黄毅清这一行为已经涉嫌侵犯黄奕的名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