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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等待广电总局批复,《中国新歌声》申请更名为《中国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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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等待广电总局批复,《中国新歌声》申请更名为《中国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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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入《TheVoice Of…》节目模式,打造的《中国好声音》成为综艺爆款。
2016年7月4日,北京知产法院最终裁定,责令灿星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该汉字最终归属仍等待法院裁决。尽管灿星无法使用“中国好声音”作为节目名称,但这一裁决也并不意味着唐德影视就可以拥有“中国好声音”的名称。
2017年12月6日,“好声音”节目模式创始人荷兰Talpa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唐德公司无权再于大中华地区内制作‘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同时将放弃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商标主张和索赔,并不再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再寻求授权合作。
6月25日,各方就与“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
唐德影视方面表示,有关《中国好声音》的纠纷最终能达成和解是谈判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过程中,各方都体现出了极大的诚意,我们很高兴看到能达成和解。“唐德影视作为打造文化影视精品的上市公司,将一如既往继续深耕精品影视剧创作、综艺节目内容生产,电影院线等各领域,未来将更多地携手各行业楚翘采用各种合作方式,通过创新作品,开发爆款影视精品,为广大观众提供更多打动人心、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影视产品。”
2016年1月28日,唐德影视宣布与Talpa签署了《“……好声音”协议》,以6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8亿元)的价格获得“好声音”节目模式在中国的独家授权,包括制作、改编、转播、发行、商品化、游戏开发等多项权利。
6月25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各方就与“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各方承诺在协议签署后及时递交撤销法律程序的申请。各方同意并承诺,全部争议撤诉后,各方均不得再就既往争议案件向协议其他各方追究任何责任或提出任何起诉、仲裁、控告以及索赔要求。
就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启动之时,Talpa宣布与唐德影视达成版权合作,禁止灿星制作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对于版权终止事宜,灿星方面指责Talpa违背国际惯例、索要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同时,灿星方面启动了针对Talpa的国际诉讼,拟在荷兰、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毁约。此外,灿星方面也向唐德影视发出律师函,指其与Talpa公司达成的合作协议,严重侵犯灿星的合法权益。
据唐德、灿星双方发布的信息透露,有关《中国好声音》的纠纷最终能达成和解,是谈判各方以极大的诚意、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令各方都感到满意的局面。浙江卫视也表示:非常乐于看到三方能够达成和解,也期待未来与本次和解的各方有深层次的合作。同时也很欣喜《中国好声音》这一受到观众广泛喜爱的节目回归,并且对中国电视综艺行业未来规则、有序、良性的发展前景更具信心。
事件回顾:
2016年7月6日,浙江卫视宣布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声明。与此同时,浙江卫视声明,“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由浙江卫视独立自主创意、创作完成,经浙江卫视逐级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并获批准后,进行合法使用至今。任何个人或机构对“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主张权益,均是对浙江卫视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灿星制作也表示,非常高兴此次能够达成和解,且浙江卫视和灿星制作已经正式向国家广电总局提交报告:申请将已经确定于今年7月13日回归的《中国新歌声》更名为《中国好声音》。目前浙江与灿星正在耐心等待总局批复,形势比较乐观,更名只是时间问题。
唐德、灿星、浙江卫视三方终就《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这档曾引发现象级关注的综艺有望在今夏以《中国好声音》的名称回归。灿星制作表示非常高兴此次能够达成和解,且浙江卫视和灿星制作已经正式向国家广电总局提交报告:申请将已经确定于今年7月13日回归的《中国新歌声》更名为《中国好声音》。目前浙江与灿星正在耐心等待总局批复,形势比较乐观,更名只是时间问题。
腾讯《一线》报道 作者:邵登
唐德影视(300426)13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好声音》版权方荷兰Talpa传媒发来的关于要求终止协议的函件。协议终止后,唐德影视仍应向Talpa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7亿元)许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