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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回应总局整改要求:不具备两证的节目将予以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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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回应总局整改要求:不具备两证的节目将予以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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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微博账号传播视听节目,且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其中,未持有一类视听许可证的账号主体不可以上传时政视听节目,媒体、政府所开设的账号暂时不受影响,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主体需要尽快向微博平台提交资质证明,以便微博为持证主体对应的账号矩阵开通审核权限。
全文如下:
三、关闭超过15分钟以上的长视频上传功能,以及自动解析、自动播放功能,建议具有此类需求的用户前往专门视频网站上传或观看。
微博将通过本次整改建立完善视听节目的管理规范,进一步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总局各项管理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广大网友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平台对于用户和内容的开放性认识不够充分,导致对部分用户上传违规视听节目监管不足,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腾讯娱乐讯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针对“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近日发函责成属地管理部门,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6月28日,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发文回应了整改的具体措施。
与此同时,微博将继续加强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有资质的中央媒体的内容合作,放大主流舆论的传播声音。
6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微博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我们诚挚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批评,并将通过此次整改,健全和完善对视听节目的管理规范。
二、使用微博账号传播电影、电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不具备以上两证的电影、电视剧,以及不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的网络剧、网络电影、新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视听节目微博将予以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