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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蕾事件:“注意力权力”该有约束,娱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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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蕾事件:“注意力权力”该有约束,娱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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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娱乐专稿(文/曾于里)
如今明星微博维权已是一种常态。在我的记忆中,刘涛、袁珊珊,都曾在微博求助寻找自己遗失或被窃的财物;王宝强在微博公开离婚之前,也曾在微博斥责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并求助当地警方尽快抓捕凶手;陈坤想陪儿子去加拿大读夏令营被加拿大使馆拒签,他应对方式是发微博;孙俪在山西晋中拍戏时下榻的酒店附近有建筑工地半夜施工,噪声太大很扰民,孙俪的应对方式依然是——发微博……而最近的案例是林丹,16日晚间,林丹发微博称粤羽俱乐部拖欠林丹等7名运动员全部薪金。
但微博上的明星就不一样,他们有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粉丝,一维权就获得了极大的曝光率,立即成为公共事件,引发了舆论的广泛讨论。相关部门一般不会坐视事情闹大了还不管,他们会较快给明星妥善解决好难题。
我曾和一个朋友对此有过讨论,他将明星微博维权的高效,称之为“注意力权力”。“注意力权力”一词衍生自“注意力经济”一词,“注意力经济”我们都不陌生,即通过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来赚取利润。相对的,“注意力权力”就是因明星自身是公众人物,能够带来足够的关注度,并由此给他带来“权力”。而在中国,权力从来都是硬通货。
最后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明星有权使用“注意力权力”,但请一定要珍视这一权力,至少不该滥用。因为当你们在微博上因为或大或小的事情维权、并迅速引起关注时,你们该知道,很多遭遇了更大不公的普通人,他们声音却发不出来或无人倾听。如果你们滥用了这一权力,比如真把“特权”当特权了,或者只是借助所谓“维权”来炒作,那就不仅是糟蹋了有限的注意力资源,也是对公众的玩弄、对无权发声者的轻视,就该受到严厉谴责。
回到黄小蕾事件,不论事件是否发生再反转,其实就只有两个走向。一个是迪士尼店大欺客,黄小蕾遭遇不公,不平则鸣,这虽是为自己维权,也能够警示迪士尼提升其服务质量,微博维权并无不可。
腾讯网刊登此文仅为传达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赞同或支持其观点。
是是非非暂且不论,看到这个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明星”这一身份真是个好东西,维个权有人关注,能成为大新闻,上热搜,引发一系列讨论。
我们继而延伸到另一个层面,明星微博维权对于普通人来说“公平”吗?很多人的观点是,明星也是人,明星有权利维权。这自然是没错,但明星的身份和影响力,使得他们每一次维权都间接发动了大量媒体资源和舆论资源,这在某种程度上又像是种“特权”。不过,这种“特权”又与贪官污吏的法外之权不同,明星选择微博维权与其说是凸显“特权”身份,毋宁说这是一个个体的无奈与无助——因为作为普通人的明星维权也太难了,他们不得不借助明星这一身份的影响力。
5月24日上午,黄小蕾发博称在上海迪士尼游玩乘坐矿车时,被工作人员反复刁难孩子身高,工作人员还相互踢皮球、包庇,让她深感不满。微博发出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安慰黄小蕾。但很快疑似迪士尼的工作人员发博,称黄小蕾的女儿确实不符合乘坐身高标准,工作人员是出于安全考虑,并指出黄小蕾全程辱骂工作人员,甚至大打出手,抱着女儿强行闯入矿车致使整个项目暂时中止。25日网友曝光的事发时现场视频,以及部分当时在现场的网友的现身说法,似乎更偏向于支持迪士尼,事件陷入反转。
私下解决无效——这恰恰印证的是,当明星私底下作为一个普通人时,他跟所有的普通人一样,维权都非常困难。试想一下,你一个普通人发微博控诉迪士尼、控诉下榻酒店周边有噪音,有多少人会理会你?有多大可能成为新闻?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普通人的维权方式要“别出心裁”,就一个讨薪,就有跳楼讨薪、血书讨薪、围堵讨薪,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成为“新闻”。
另一个走向就是黄小蕾有错在先,无理取闹,事后非但不懂反省,反而在微博上恶人先告状,甚至裹挟着炒作的意图。如果是这样,此举就很恶劣了,网友若骂她既情有可原,也是对所有明星的一个警示:请珍视你们的“注意力权力”,不要滥用它。
黄小蕾控诉迪士尼,也是选择微博维权。为何一事当前,明星都不约而同选择了微博?这一方面原因是,他们曾私下解决但无效,就像林丹称是多次沟通未果,才去网上发了声明;黄小蕾也说,发微博之前,她给官方的投诉邮件、投诉电话一直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