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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曝迁居美国,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知名品牌被判赔6.4亿元!创始人“失踪”,一口气连挖大厂几十名骨干,威马,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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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曝迁居美国,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知名品牌被判赔6.4亿元!创始人“失踪”,一口气连挖大厂几十名骨干,威马,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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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晖的微博IP地址一直是在北京
2018年,吉利控股集团发现威马集团、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集团、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某智慧出行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前述四公司统称威马方)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述两公司统称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
图为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
校对|何小桃
根据一份重整案提及的审计报告,威马科技集团经审计后账面资产总额为39.88亿元,负债高达203.67亿元。重整案附表还显示,除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的266.32万元,威马拖欠的员工薪资、赔偿金和福利金超过4000万元,人均债权金额超过10万元。在普通债权人中,除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的158.13万元,威马汽车拖欠供应链、市场服务、销售和其他服务等合作伙伴的金额高达17.34亿元,平均债权金额为1000万元。其中,涉及的公司有科大讯飞、特来电、比亚迪、蓝色光标、米其林、德赛西威等知名公司。
6月14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消息称,近日,该庭审结了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本案中,吉利方未能提供其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的直接证据,威马方也因其自身经营原因为亏损状态。
2023年10月,威马汽车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预重整申请获得受理。威马汽车在《告知函》中表示,将与债权人、持股人和潜在投资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达成最佳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与相关方面积极合作,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各利益相关方披露有关预重整进展信息。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深圳商报、上海证券报、每经网、公开资料等
不过,虽然已胜诉,但吉利能否拿到这6.4亿元的赔款仍是未知数。目前威马汽车已深陷危机,严重资不抵债,威马创始人沈晖也已“失踪”多时,知情人士透露,其已身在海外,家人已迁居美国。
历时6年,汽车“大厂”吉利诉造车“新势力”威马知识产权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5年10月,沈晖创立了威马汽车。从最高法公布的判决上看,沈晖创立威马没多久,就开始挖老东家墙角,一口气挖走了数十位骨干。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杜波
威马汽车被最高法判赔6.4亿元
作为国内最早一批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一度是资本市场的宠儿。根据多家媒体报道,威马汽车获得了包括但不限于百度、腾讯,以及红衫、SIG等明星资本和各路国资的投资,累计募资超410亿元人民币。而“蔚小理”在上市之前,融资金额均未超过200亿元。不过,威马汽车在去年10月否认了“融资400亿元”的信息,称其混淆了融资金额与债权以及债务金额。
目前已“失踪”,家人被曝迁居美国
提到威马和吉利的恩怨,就不得不提威马汽车的创始人、董事长沈晖。
对此,判决指出,威马方如果不是通过侵权方式获取并使用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则其需要支出相应的汽车底盘技术研发费用或者向技术提供方支付许可使用费,由此将导致其亏损的相应增加,故而因侵害涉案技术秘密所减少的研发成本或亏损亦属于威马方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据上海证券报,有接近沈晖的人士对记者透露,有专人帮助沈晖在国内发布微博,所以动态发布地址均是国内地址。
尽管投入了数百亿资金,但威马汽车距离上市始终差了临门一脚,同时在长期投入之中,威马汽车的资金逐渐耗尽。根据威马汽车此前披露的招股书,2019~2021年,其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44.45亿元、50.84亿元,以及82.05亿元,三年间共计亏损174亿元。2021年,威马汽车实际已资不抵债。在面临资金缺口的背景下,威马汽车一直在寻求IPO(首次公开发行),并先后三次冲击IPO。2023年9月10日,威马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经过深思熟虑,威马汽车自愿终止与Apollo出行(港交所上市公司)在港交所的RTO(借壳上市)进程。这标志着深陷泥沼的威马汽车第三次冲击IPO失败。
裁判文书显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控股集团)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原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鉴于本案缺乏计算威马方因侵害涉案技术秘密而减少研发成本或亏损的直接证据,故可以用新能源汽车代表性企业同期利润为参考,根据威马方自己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的记载,以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的销售数量(81733辆)及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其整车销售可得利润,并综合考虑涉案底盘技术秘密利润贡献率等因素,计算威马方侵害涉案技术秘密所获得的利益。同时,考虑威马方具有明显侵权故意、侵权情节恶劣、侵害后果严重等因素,本案以2019年4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日为界,对威马方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侵权获利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而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权获利只计算补偿性赔偿数额。经计算,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
早期,威马汽车还有着“造车新势力四小龙”的称号。“后来,‘蔚小理’三家似乎更喜欢‘抱团’,注重对外宣传互联网造车基因。与他们不同,威马汽车选择了建工厂这样前置资产的做法。这一布局花费的资金确实会多一些,但是威马在其他方面的资金投放十分谨慎。即使到现在也很难下结论说建工厂这样的模式就是错误的,只能说公司上市、产品推出节奏等一些时间节点没有踩对。”李枫说。
威马汽车线下门店
吉利集团、吉利研究院和威马温州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