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通信委员会还命令谷歌就类似违规行为支付较轻的罚款,金额为300万韩元,约合2179美元。
谷歌和苹果也不是唯一受到相对较小罚款影响的公司。据《韩国时报》报道,欧盟委员会对188家公司处以罚款,其中包括谷歌和苹果的韩国子公司,原因是它们违反了《位置信息保护和使用法》。
最近,韩国通信委员会(KCC)要求苹果支付2.1亿韩元(约合15.3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苹果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位置数据。这一行为违反了一项关于披露位置数据和其他政策的条款。
目前尚不清楚苹果被罚款的原因,也没有足够细的公开信息来具体确定原因。苹果积极寻求用户对位置跟踪信息的许可。在iOS和iPadOS中,有几个地方用户必须明确给予使用数据的许可。
KCC主席Kim Hong-il表示:“位置信息是提高用户便利性的关键资源,也是创新产业成长的基础,但在使用这些信息时,我们需要考虑保护个人隐私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