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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女状告张铁林案再审,要求与父亲修复关系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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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6   浏览707
发布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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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外界质疑360万的巨额精神损失费是否合理,侯女士认为完全合理,“我们的索赔金额是按精神赔偿的三个要素来衡量的:第一,赔偿金额要足以抚慰受害人内心的创伤;第二,能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也能体现对加害人的有效制裁;第三,要看加害情节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要360万都少了!”

  2015年6月初,演员张铁林被非婚生女儿张某告上法庭,称张铁林在其16年的成长生涯里未履行抚养义务,拒不承认张某为亲生女儿,致其患上抑郁症。因此,张某要求张铁林支付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次年9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张铁林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至18周岁的抚养费198.4万元。随后,张铁林实际履行判决内容。

  截至发稿前,张铁林方面暂未对此事发声。

  在今天的庭审开始前,原告张某的生母侯女士接受了腾讯娱乐的独家专访。专访中,侯女士透露,在上次庭前会议结束后,张铁林方面没有任何主动联系他们的举动。“我跟他的律师说,希望他作为父亲能跟女儿修复一下感情,但是对方律师态度很强硬。”目前,原告已对双方提交的证据细节进行了梳理,对于被告张铁林方面提出的质疑,他们将一一作出答复和辩论。

  而大额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教育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赔偿,法庭建议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后,2016年11月,张某再将父亲张铁林告上法庭,向其索要抚养费576820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由于医疗教育费用为持续支出,在7月12日举行的庭前会议中,原告张某的代理律师将抚养费金额变更为619866元(主要指大额教育费和医疗费,截止到2017年7月12日)。

  此番高调曝光也使得侯女士及其女儿张某遭受争议,对于网友们提出的“过度曝光会更加伤害孩子”的质疑,侯女士解释:“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我一个单身妈妈抚养和教育女儿这么多年,怎么能不帮女儿站出来维护她的利益呢?如果女儿忍气吞声一辈子,看到的都是控制和剥削的人性,又怎么理解尊严这种东西?”

  在本月12日举行的庭前会议中,张某向其父张铁林索要抚养费619866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双方交换了证据。而今天的庭审中,原被告都将就案件焦点进行详细的主张和质证。在接受腾讯娱乐的独家专访时,侯女士透露,在上次庭前会议结束后,张铁林方面没有任何主动联系他们的举动。“我希望他作为父亲能跟女儿修复一下感情,但是对方律师态度很强硬。”

  原告生母:巨额赔偿是按张铁林收入衡量,我觉得还要少了!

  腾讯娱乐讯(文/冉蕊)今天(7月26日)下午13点40分,张铁林与“私生女”张某的纠纷案将于酒仙桥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与此同时,双方还进行了证据交换:原告张某方面向法院提交了医疗、求学票据和证件,以及相关的短信、视频证据。被告张铁林的代理律师则递交了去年9月判决书和网络截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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