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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主持人起诉银行,不满信用卡全额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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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8   浏览716
发布人:九寨沟川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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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就因为69.36元没按时还,银行按照18869.36元欠款全额计算出了317.43元利息。

300多元利息是怎么产生的呢?原因在于银行信用卡计息方式。

庭上交锋:计息方式该如何提示?

代理人拿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37条规定表示,在信用卡申请材料中应该有一项“重要提示”,以醒目方式列示包括计结息规则、年费/滞纳金/超限费收取方式等对申请人信用和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等信息。

另在第五条第4款中约定,甲方未在到期划款日或之前偿还全部欠款的,全部应还款项(含甲方已还部分款项)不享受免息还款期,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透支利息。

李晓东的代理律师质疑:“在办卡过程中,银行并未向李晓东对重要条款进行提示性说明,也未在合约中用显著方式提示注意。而且领用合约上的‘重要提示’是什么呢?是申请人年龄限制、申请应提供的资料、免年费条件和网址电话等。对于计息方式这一关乎持卡人重大利益的事却没有写入重要提示。”

记者在李晓东签署的银行信用卡领用协议中看到,第三条第6款约定,甲方在对账单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了全部欠款的,对账单所载消费交易可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期,否则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北京晚报5月27日报道,银行卡欠费如果没有在还款日前全部还清,当期账单每一笔消费都会被计收利息,这是很多银行通用的一种信用卡计息方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刷卡消费18869.36元,仅剩69.36元没有还清,就产生了317.43元利息。李晓东起诉银行,认为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计息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要求银行退还利息。昨天下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69元未偿还 产生317元利息

在法庭上,李晓东的代理律师逐一指出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不合理”之处。首先是银行将计息规则拆分。“计息规则出现在两个条款中,一个说的是免息期和利率,一个条款说的是计息基数。”律师表示,普通人很难把两个条款联系起来去理解计息规则。其次,银行提供信用卡领用格式合同,应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尽到对对方的提醒义务,尤其是免除和限制责任的条款。

去年3月,李晓东用信用卡消费了18869.36元,后来,银行自动从约定的划款账户中扣款18800元,因约定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尚欠69.36元未还。5月7日,李晓东收到了银行新一期的账单,上面显示有317.43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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