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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炸锅!权威部门回应,专家解析,修剪自家香樟树被罚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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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0   浏览407
发布人:九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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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万的罚单是否太重? 记者根据该香樟树的近照发现,经过所谓“砍伐”后,香樟树未死亡,还长出了新枝芽,这难道算作砍伐吗?上海绿化市容、城管等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针对不同的树种,修剪的技术、方法、尺度等都有具体的要求,连修剪的季节、时间等都有严格规定,未按照规定操作的,认定为过度修剪;过度修剪导致一个生长周期内未能恢复树木冠形的,认定为砍伐。

对此,李玉奇表示,法律条文在解读和适用时,需要遵循法学理论,同时,受法律约束的大众对法之预期,也是应当衡量的重要因素。 殷啸虎认为,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人文关怀,要普法、释法。“不仅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得理饶人,而且要通过智慧手段让被处罚人心甘情愿,让市民了解,种植了树木也不能随意砍伐修剪,上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位于上海松江区明华路上的绿洲比华利花园是一个别墅小区,这里的业主李先生将自己花钱购买的香樟树多年前种在自家院外,因为嫌它遮挡阳光,找人“修剪”后李先生竟然要被城管处罚14.42万元! 对此,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给出解释:个人在未得到区绿化部门审批前,是没有权利对公共绿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和砍伐的。而李先生却困惑不已,他想不明白,自己并未把树“砍死”,而今香樟树也冒出了绿芽,怎么就被认定为砍伐树木了?

但对于这笔14.42万的处罚单,李玉奇告诉记者,从对《森林法》规定的“采伐”或《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砍伐”文义看,两者皆含有指根本性根除的意思,《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于可予“砍伐”的规定,也指因树木无迁移价值或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需要予以根除的,为可予“砍伐”情形。如果采用修剪方式,即使过度修剪,是否构成砍伐,还是有争议。 从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角度来分析,殷啸虎认为,李先生的目的是修剪挡住阳光的树枝,并非故意导致林木死亡。而且从客观事实来看,这棵香樟树仍然存活。“过度修剪也是属于修剪,不能说是砍伐。”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讨论,部分网友对14.42万的处罚结果表示不解。家门口自己种的“绿”不能随意处理吗?14.42万元的罚单是不是太重了?

“修剪”自家别墅里的香樟树, 为何要被罚款14.42万元?

要执法也要释法 本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讨论,有网友对这样的处罚不能理解。

【来源:上海法治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桥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是《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违反此款规定的,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上海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玉奇表示,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居住小区的绿化一般是有比例要求的,建设完成并交付后的居住区绿地,虽由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负责养护,但对于树木迁移、砍伐,有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当然,目前来看,对于小区共有区域绿化,尤其是树木砍伐和迁移,还是受上述规范调整的,业主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

“无论任何人出资购买什么树种,也无论任何人实施种植行为,是否种植于私人庭院内,对该树木的修剪、迁移、砍伐都要遵守《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凌文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但如若真的遇到树木遮挡阳光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章智会回应,需按照有关规定并委托专业的绿化养护单位,特别是比较高大的树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必须由具有上树工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安全规范操作。

整理 | 谢钱钱 部分综合自上海法治报、上海新闻广播、上观新闻

对于这件事, 你怎么看?

家门口的“绿”能随意处置吗?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原副所长殷啸虎告诉记者,本案的行政执法理念没问题,城管部门有权管理。虽然香樟树是李某购买的,并被种植在公共绿地,仍要受到绿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这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道理的。“公共绿地不是想种就种,万一不小心种植了外来物种呢?需要考虑植物物种平衡的问题。”殷啸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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